关于《环县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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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权责清晰、多方共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实现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础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制定该方案。
二、主要内容解读
本方案的核心内容围绕“完善体制、强化保障、健全机制”三大方面展开,具体如下: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县级主导:县交通运输局是全县农村公路(不含砂砾路)管理养护的主管部门,负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并实施养护工程计划。
乡镇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环境整治、信息上报及村组砂砾路的养护工作。
企地共养:涉及油田、新能源等重大项目施工的乡镇,需督促相关企业履行所通行道路的养护责任。
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县级总路长由县长担任,乡、村级路长分别由乡镇长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实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
引导社会参与: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发动群众参与,形成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养护资金实行“政府统筹、多方筹措、专款专用、强化监管”。
明确了县道、乡道、村道的年度养护资金标准(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
村级护路员每月补贴不少于500元。
落实企业责任:要求石油、煤炭、风电、光电等资源开发企业按规定缴纳养护费或公路修复还建资金(柏油路/水泥路50万元/公里,砂砾路30万元/公里)。
鼓励社会捐赠: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力量捐赠,拓宽资金来源。
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
县财政局按预算90%拨付,预留10%作为“以奖代补”及培训资金。
资金使用情况需按规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县交通运输局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技术水平。建立日常巡查和问题上报处置机制,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养护作业需符合《公路养护技术标准》等要求,确保安全与质量。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乡村需全力配合工程实施。建立“县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路政管理体系,完善县路政员、乡信息员、村护路员的队伍。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统一行使执法权,依法查处侵占路产路权等违法行为。明确了临时占用、挖掘公路及交通事故损毁路面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主体。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
通力协作配合: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加强协作。
注重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并畅通意见反馈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