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县2025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3日
关联文件
一、文件目的
为确保环县2025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要求,结合本县实际而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县转移支付项目部门、单位以及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责任部门和各乡镇。
职能分工:详细列出了18个相关部门及乡镇的职责,主要包括:
县委办/政府办:提供相关工作会议纪要。
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牵头负责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绩效评估考核、起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分配计划、管理办法、出具资金使用证明、起草资金管理自查报告,并保障工作经费。
其他局办及乡镇:分别负责提供产业准入、企业升级、农业农村环境、统计数据、国土规划、住建环卫、水土保持、畜牧养殖、工业园区、供水排污等各领域相关的指标证明材料、项目资料及台账。
工作安排:
组织准备: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
资料收集:各相关部门按要求开展自查,收集并报送证明材料与项目资料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汇总上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和财政局审核汇总资料,撰写自查报告,经县政府审核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和财政厅。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强调此项工作关系到国家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
落实责任,保证质量:要求数据真实有效,资料加盖公章。
明确时限,按时完成:明确要求各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资料报送至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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