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实施十四周年宣传活动
3月1日,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在县文化广场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十四周年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布设展板、咨询问答、发放奖品等方式,多方位宣传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和水土保持知识,营造全民参与水土保持、关注水土保持、保护水土资源、共建生态环县的浓厚氛围。群众纷纷驻足,就宣传彩页上“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生产建设项目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等内容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一一进行了细致的讲解。针对此次宣传活动中,群众普遍关注度比较高的内容和事项,环县将重点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和部分企业的宣传、宣讲和普及,要通过政策法规宣传,使其充分认识到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增强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督促其严格按照《水保法》科学施工、文明施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近年来,我县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先后以“依法防治水土流失,全民呵护绿水青山”、“推动绿色发展,防治水土流失”等为主题,持续性开展宣传活动,推进水土保持国策深入人心,切实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水土保持意识,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
水保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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