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十八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6日至6月26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水保局党支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巡察,并于2023年8月18日向水保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集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拓宽学习重点,印发学习提纲36册,制定支部学习计划1个,个人学习计划40个,每周一组织集中学习1次,年抄写学习笔记2万字以上;二是坚持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政治理论专题学习6次,政治理论测评活动1次,主要领导调阅科级干部学习笔记3次,分管领导调阅干部学习笔记3次,督促建立“学中思、思而学”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学习自觉性,定期抽查干部职工学习笔记3次,每人撰写党史学习教育、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学习、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水保局党支部心得体会各1篇,全面建立“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的学习状态。
2.关于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监管不严。
一是严格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时对石佛岔、王西咀子等《工程自验鉴定书》中工程量、投工、投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补充完善,共完善项目资料12份。二是全面实行目标管理。在项目建设全程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要求和规定,开展设计、招投标、监理、施工等工作,全力督促各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建设任务按期完成。三是改进现场管理方式。在淤地坝建设过程中,抽调技术人员作为现场负责人驻坝进行协调和调度,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的科学性,杜绝工程建设管理不严问题的发生。
3. 关于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不规范。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借助省市提供的培训平台,派遣李仙华等执法人员前往进行学习交流,深刻领悟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实际执法工作不断规范化、法治化;二是规范执法文书填写。对2018年至2022年《环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现场督查通知书》进行补充完善,共完善《通知书》12份,填充内容36处。三是对水保执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以往工作中查出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抽查,督促油田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尽快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同时,推动各单位加快水保措施的自主验收进程。
4. 水土保持补偿费未应收尽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紧紧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发展改革总基调,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强力措施,对各类生产建设活动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管。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对32个县级财政生产建设项目未缴纳的1931.80万元补偿费,积极汇报县政府,衔接县财政逐步予以缴纳解决,其它34个生产建设项目未缴纳补偿费问题,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任务。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在2021年省环保督察中,45个砖瓦厂由于粘土矿山产能落后已全部淘汰关停,106.2万元补偿费无主体责任单位,无法收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
5. 关于公务租车不规范。
一是对2019年公务租车相关档案资料开展“回头看”,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相关规定,填写出车审批派遣单,详细记录时间、地点、乘车人员、事由、里程、费用等信息,并完善相应保障制度,长期坚持。二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报账流程,对2018年、2019年财务资料进行“回头看”,共完善签字手续4处,补开公用经费支付发票1张。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报账的原始凭证严格审核程序,对报销单据未经项目主管、财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等不规范、不合理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加强对财务报销票据的审查,开支均需附文件、方案、通知、清单、明细、合同、原始发票等相应材料,否则不予报账。
6.关于会计工作不规范。
一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进一步完善了报账流程,及时对2018年、2019年财务资料开展“回头看”,补充完善了相关财务档案资料。共完善签字手续4处,补开公用经费支付发票1张。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报账的原始凭证严格审核程序,对报销单据未经项目主管、财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字等不规范、不合理的票据坚决不予报销。二是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销行为,加强了对财务报销票据的审查,开支均需附文件、方案、通知、清单、明细、合同、原始发票等相应材料,否则不予报账。并完善相应保障制度,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党支部书记带头抓党建,把党的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推动水保高质量发展工作全过程,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真实、规范“三会一课”记录。严格执行“主题党日”制度,每月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做到年度有计划、每月有活动、每次有主题,并及时对党建工作资料规范装档;三是及时公开党务工作;四是规范党员积分制管理流程;五是在今后的党建生活中加强对困难党员的关爱。
8.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二是增强政治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抓好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局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议事和执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水保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管理;三是对发言提纲雷同的3名干部进行集体约谈,并要求重新补写发言提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9.干部职工上下班签到、请销假管理不规范。
一是严格执行《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管理制度》,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考勤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二是组织不定期抽查,对抽查情况进行公示,对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外出不请假等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通报。对经教育后仍不遵守制度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是对签到不规范的4名同志、未签到未请假的2名同志进行集体约谈,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
10.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一是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积极衔接汇报,先后调入年轻干部3名;二是充分整合当前干部人才资源,做到人岗相适,切实发挥干部在水保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934-4421537;邮政信箱745700;电子邮箱2869905187@qq.com。
中共环县水土保持管理局支部委员会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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