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县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 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保障夏粮稳产增产,筑牢全年粮食丰收基础,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63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农发〔2024〕25号)文件精神,确保“一喷三防”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施“一喷三防”是提升小麦生育期田间管理水平的关键措施,在防病治虫的同时,增施叶面肥、生长调节剂等,延长灌浆时间、提高灌浆强度、提高小麦抗逆能力,减轻病虫、低温冻害、倒伏和早衰等危害,减少小麦因灾损失,促进小麦保大穗、增粒重、提单产,达到稳产增产的目标。通过项目实施,使小麦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8%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二、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根据全县小麦种植情况,突出小麦生产重点乡镇和集中连片种植区域,兼顾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防治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确定全县20个乡镇为小麦“一喷三防”实施范围。
(二)实施方式
结合冬小麦种植台账及春小麦种植计划,将喷防任务分解到乡镇,由乡镇将作业地块落实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农户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技术设备先进、人员力量强、作业规模较大的专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承包防治、代防代治、代喷代施等,或由村委会组织农户统一开展喷施作业,提高“一喷三防”效率和效果。
(三)物资发放
结合我县小麦生产实际情况,补助方式采取物化补助。项目由县农技中心负责实施,统一招标采购补助物资,将采购的物资及时分发到各乡镇及防治服务组织,由乡镇负责核实作业任务,监督完善相关服务协议,组织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或农户开展喷防。
(四)技术指导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12316”平台、明白纸、挂图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使他们充分了解掌握“一喷三防”重点内容、补贴政策、喷施药肥品种和功效、喷施关键时期等技术要领,做到小麦不丰收技术服务不松懈。
三、资金使用
(一)补助范围及对象
20乡镇的44万亩小麦(包含春小麦)种植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无人机飞防3万亩)。
(二)补助内容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病虫害防控及叶面肥增施,达到防病虫害、防倒伏、防冻害、防早衰、保大穗、增粒重的目的。
(三)补助方式
该项目共下达中央资金220万元。以物化补助为主,计划采购98%磷酸二氢钾19吨,每吨3.8万元,预算支出72.2万元;7.5%氯氟吡虫啉4.7吨,每吨8万元,预算支出37.6万元;5%阿维菌素4.3吨,每吨8.5万元,预算支出36.55万元;25%三唑酮粉剂3.42吨,每吨7.5万元,预算支出25.65万元。以社会化服务为辅,购买社会化服务(无人机飞防)3万亩,每亩16元,预算支出48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成立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农技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农技中心分管领导、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小麦“一喷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协调推进、物资采购、监督管理等工作;成立由农技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心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小麦“一喷三防”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与物资发放等。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到户、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实施
在统筹做好农业生产工作的同时,采购防控物资,购买社会化服务,抓好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在小麦扬花灌浆关键窗口期前将防控物资分配到各乡镇,由各乡镇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及时将防控物资投放到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到村到户,确保补助物资落到实处。防治工作完成后,各乡镇根据县上分配的任务面积和补助物资,造册登记,按时上报防治台账,保障“一喷三防”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
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禁止挤占、滞留和挪用,确保喷防措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用足用好、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加大补助物资管理,对挤占、截留、挪用物资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进度调度
严格做到对小麦“一喷三防”补贴政策和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实行“一周两调度”制度,县农技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调度小麦“一喷三防”物资发放和喷防作业完成等情况,并按要求时限将数据汇总填报至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中,确保调度工作的时效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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