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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2-0002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3-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

关于印发《木钵镇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3-22 【字体:

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村(居)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木钵镇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环县木钵镇委员会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木钵镇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县工作要求,切实抓好全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电〔2022〕13号)和《庆阳市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庆办字〔2022〕9号)以及《环县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环办字〔2022〕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树牢生态保护 “国之大者”的政治意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聚集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深化问题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全镇生态安全,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

二、排查整治重点

本次排查整治主要围绕河湖整治、生态保护、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问题整改6个方面。

(一)河湖整治方面

1. 排查整治马莲河、蒲河等主要河流及其支流河道、岸边、沟头、边坡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重点排查非法采矿挖砂、侵占河道(滩)私搭乱建、堆弃尾矿垃圾、倾倒污泥、倾倒建筑垃圾、倾倒生活垃圾等问题,以及非法破坏自然岸线、非法围河围湖、非法养殖和私设排污口或排污口超标排放等行为。

2. 排查整治违规超取水许可和取水计划取水情况;超取水许可证规定用途违规用水情况。

(二)生态保护方面

3. 排查整治各类非法开采、矿业权退出不彻底,已排查出的整治不到位的问题,以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重点查处非法开矿、筑坝、修路、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4. 排查整治生态功能退化、草场退化等突出问题,重点查处违法违规放牧,非法征用占用或破坏林地、草原、耕地等问题。

5. 排查整治无证开采、超出批准矿区范围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和只开采、不修复等各类违法违规采石采矿问题。

6. 排查整治矿山、砂场生态治理修复,历史遗留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7. 排查固沟保塬综合治理规划和项目实施情况,重点排查整治水土流失治理、坡耕地及沟头沟边和沟坡地带综合整治等方面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8. 排查整治生活污水直排,危废、医废和建筑垃圾处置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稳定达标难度大运营管理水平低的问题。

9. 排查整治村组垃圾乱倒、收集转运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

10. 排查高铁高速等工程项目废弃设施、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乱挖乱搭乱占整治清理恢复不彻底,及其生产生活基地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污染防治方面

11. 排查油田企业回注水是否超标,整治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钻前道路扬尘污染、井场标准化建设滞后、伴生气回收利用不完全、应急物资短缺、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石油开采项目生态修复不到位、关停井场封堵不及时等问题。

12. 排查整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和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

13. 排查整治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排污许可排放等问题,坚决打击利用暗管、渗坑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14. 排查农村环境面源污染问题,重点排查整治秸秆、垃圾杂物焚烧,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政策落实不到位、畜禽养殖粪污处置利用不到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不规范等问题。

 

15. 排查洗车、餐饮、肉类加工等行业污水无组织排放,零星散煤销售摊点清理整治不到位的问题。

16. 排查非法物料堆场清理整治是否彻底、环保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的问题。

17. 排查乔儿沟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的问题,重点对保护区内及其周边区域的污染源整治、排污口取缔关闭及水源地环保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的问题。

(五)高质量发展方面

18. 排查是否存在以牺牲生态环境、盲目追求经济增长情况,坚决整治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和不落实“四水四定”硬约束的突出问题。

问题整改方面

19. 排查中央、省市县反馈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已办结销号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整改到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出现问题反弹、是否存在群众反复投诉等问题;对正在组织整改的问题,重点排查是否进行安排部署、是否责任落实到位、是否按进度进行、是否有虚报瞒报、是否有表面整改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2月18日至2月25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市、县、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立即安排启动辖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理顺工作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和方向,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 (2022年2月26日至4月30日)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重点排查深层次、隐蔽性强、专业性强的问题,即时上报排查进展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合理设定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成效。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要履行好专责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督导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消极应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全镇通报,并在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三)总结考核阶段 (2022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各村(社区)要认真梳理总结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面排查到位、查处整改到位。结合排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沟通衔接,对共性问题要从健全制度、完善政策等方面予以指导。各村(社区)要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附排查整治清单)于5月18日前报送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经办公室整理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送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责组办公室。对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排查不深入、整治不到位的村(社区)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追责问责。

巩固提升阶段

各村(社区)及镇直相关单位要将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对已整改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全镇生态安全,提升环境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木钵镇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责组,负责全镇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等工作。专责组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司法所、执法队负责人任副组长,镇直有关单位及各村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专责组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排查整治的组织、协调、调度、推进、督办等工作。

(二)靠实工作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对重大问题和重点环节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促,带头抓实问题排查、抓好问题整改。

(三)注重整治成效。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坚持应查尽查、分类整治,对一般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需长期整治的,划分阶段时限,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效。要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对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真抓实改、倒追责任,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零容忍”。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

)严肃工作纪律。各专责组成员要定期对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镇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责组办公室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典型案例数量、发现问题严重程度、整改问题成效等指标建立考核评分机制。镇纪委监委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行为进行通报、约谈。按照省市县要求,在这次排查整治中,本辖区、本行业地未发现或未上报,但被上级环保督察、督查检查以及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发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在月考核中反馈结果,并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木钵镇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责组名单 

组  长:方  显    党委书记

王贵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正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兴龙    党委副书记

王有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尧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怡佳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宝江    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李  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张彦鹏    副镇长

王红萍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王永州    司法所所长

     成  员:      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社区党支部书记

             李亚萍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白家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王  璞    殷家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刘喜龙    木钵街村党支部书记

姚  宁    周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代会勋    韩洼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王  平    曹旗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慕定堂    关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张广东    高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耿庆玮    高楼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郭国锋    刘家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刘  卉    邓寨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梁俊立    郭西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李红果    二合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陈家辉    坪子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刘  浩    井儿岔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李  颖    罗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谢金阳    水坝滩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慕  浩    卫生院院长

袁浩南    派出所所长

杜静遥    法庭庭长

范彦明    学区主任

辛喜萍    水管所所长

康晨宇    污水处理站站长

马  宝    供水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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