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秋助学”相关内容解读
一、关于救助对象:
1、困难职工子女指在县总工会建档的企业改制下岗失业人员子女或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且户籍在父母双方或任意一方名下。
2、困难农民工子女指父母或任意一方固定务工一年以上,且与务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属务工单位工会会员(属庆阳市内管辖企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救助:
1、孤儿、残疾人、城镇居民不予救助。
2、退休职工子女不予救助。
3、一、二类低保户家庭子女不予救助。
4、本人或家庭成员拥有2套及以上楼房、拥有价值超过20万元的车辆、家庭车辆总数超过1辆、拥有价值2万元以上商业门店。
5、其他部门已救助,不进行重复救助。
三、关于申报人需提供资料:
1、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子女:
①填写救助申请表;
②困难职工申请书(用A4纸书写);
③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及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困难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所属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家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银行流水单;
⑥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农行卡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姓名及开户行名称)。
2、困难农民工子女:
①填写救助申请表;
②困难职工申请书(用A4纸书写);
③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及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农民工与所在务工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所属村委会出具的困难证明(所在乡镇加注意见并盖乡镇工会公章,且写清家庭住房、车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情况,如有车辆或营业执照,请注清对应价格并提供购车发票或注册资金凭证),收入证明或近3个月工资银行流水单;
⑤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农行卡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姓名及开户行名称)。
3、在职困难职工子女:
①填写救助申请表;
②困难职工申请书(用A4纸书写);
③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及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本(所有家庭成员)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单位困难证明(写清个人工资收入、家庭住房、车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情况,注清对应价格并提供购车发票);
⑤本人或家庭成员(同一个户口本上)确诊患有《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所列25种疾病之一: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严重Ⅲ度烧伤、瘫痪、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严重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心脏瓣膜移植术、严重脑损伤、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中风后遗症、主动脉手术、深度昏迷、双耳失聪、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提供患病诊断证明,病历,当年住院结算清单;
⑥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农行卡复印件(注明持卡人姓名及开户行名称)。
注:原件备查,所有上报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上报县总工会一楼金秋助学办理处(名额报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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