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gx-2019-00003 | 发布机构: | 工信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2-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环工信发〔2019〕11号 | 所属主题: | 政务信息 |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碘盐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开云电竞app下载安卓关于印发环县贫困人口碘盐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政办发〔2018〕161号)文件要求,对全县2018年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每人3公斤碘盐,县扶贫办提供截止2018年11月底,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6976人,本次共发放碘盐200.928吨。食用碘盐已采购结束,现将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2019年1月底前务必全部发放到户。
二、发放地点:乡村指定的发放地点。
三、发放形式:碘盐由中标的县盐业公司负责配送至每个乡村指定的发放地点,由各乡镇、村组和驻村工作队具体负责发放到贫困人口手中,并收集整理好由贫困户户主签字的花名表。乡村汇总表由所在村、包村领导、乡镇主要负责人、驻村工作队队长和县盐业公司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由各乡镇将《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碘盐发放花名表》和《乡村碘盐发放汇总表》各一式三份报县工信局经济运行股(县政府304办公室,电话4429059)。
四、工作要求: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严格工作纪律,强化市场监管,严禁倒买倒卖,确保补贴的碘盐精准发放到每个贫困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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